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河南省稳就业、促就业工作部署,助力留学归国人员适应国内就业环境,提升实践能力、拓宽就业渠道,结合研究院发展建设需要,现面向留学归国人员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信息
本次计划招聘留学见习人员12个岗位共27名,具体岗位、人数、学历要求及专业要求详见
附件1:留学生就业见习岗位信息
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2.毕业2年内(以认证书签发日期起算)、未就业、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未参加过政府就业见习的留学归国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为人正直,身心健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团队意识、服务意识、自我挑战意识强,综合素质优秀。
3.具备承担岗位目标职责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水平。
4.自愿参加就业见习,严格遵守研究院各项规章制度及见习管理办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已缴纳过职工社保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它情形。
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为“应聘报名--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综合面试--签约上岗”
应聘者参照招聘公告有关要求,下载并填写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见附件2),并将申请表、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留学认证书、未缴纳社保证明等资料发送至招聘邮箱renshi@zjdxzyyjy.cn,邮件标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与专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0371-55553231(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见习时长及待遇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留学人员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6〕4号),研究院将与见习人员签订为期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协议,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发放见习生活补贴,保障基本生活。见习期满表现优秀者纳入公司人才库,在后续劳动合同制员工招聘中优先录用。
应聘者须保证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信息,研究院有权取消该应聘者面试和录取资格。
研究院简介.
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由浙江大学与郑州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月12日签约共建,依托郑州市区位、经济与产业的发展优势,以及浙江大学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优势,整合并导入浙大、泛浙大优质科研资源,围绕食品加工、现代物流、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先进制造与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及乡村振兴等领域,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关键技术研发、科研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集聚与培养,以及企业培育孵化等工作,建立政府支持、产学研结合、市场化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截至2025年底,已建成10个研究中心和15个院企联合研发中心。现有院士1人,万人1人,杰青3人,长江1人,四青8人,共招收博士后27人。获批国家级平台7个,省市级平台21个。申请或授权发明专利111件,其他知识产权83件,发表SCI论文274篇。获批科研项目79项(国自然5项)。累计引入企业110家,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家,累计产值超7亿元。
附件1:留学生就业见习岗位信息
http://www.zjdxzyyjy.cn/uploads/20260715/9a26174595e82ed0a45525d3a3079198.docx
附件2: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http://www.zjdxzyyjy.cn/uploads/20260715/d995e28466bde934c882e91134410845.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