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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关于内设机构竞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5 23:44:37 浏览次数:753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院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优化内设机构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考核办法(暂行)》中相关规定。研究院根据目前发展需求,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对内设机构干部进行竞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岗位:

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竞聘岗位表

职位表格.png


      二、原则

内设机构干部竞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采取坚持事业为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方式

内设机构干部岗位采用公开竞聘方式产生,面向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体系内全体职工。如通过公开竞聘无合适人选,由院务会议另行研究决定产生方式。

四、选拔流程

(一)5月初,动议和确定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内设机构干部竞聘初步方案,由院务会议讨论决定。

(二)5月初,发布公告:任职要求和条件,公开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任职要求等信息。

(三)5月20日前,自荐报名:根据任职条件,符合要求的职工均可以自荐方式报名参加内设机构部门的竞聘选拔。自荐报名表提交: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综合事务部(电子版请发至zdzyyxc@126.com);联系电话:0371-55553231吴敬慈,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5月20日。

(四)5月22日前,确定竞聘范围和候选人:根据竞聘原则和具体报名情况,由院务会议讨论确定竞聘候选人。

(五)5月29日前,竞聘选拔面试:公布竞聘选拔候选人名单。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性竞聘选拔。

(六)5月底,提交院务会议讨论决定:综合竞聘选拔情况,提交院务会议讨论决定。

(七)6月初,公示和发文:在院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方可正式发文、宣布任免内设机构干部。发文后两周内将正式任命文件。

五、任职条件和选拔要求

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内设机构干部任职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内设机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自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重大事件中不畏艰难,勇于重担。

2. 热爱浙江大学,坚持浙江大学校训为基准做人做事,将浙江大学发展作为自己终身事业。

(二)新提拔担任内设机构干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 工作经历要求:具有所任部门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基本要求、创新思维和综合能力,有在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体系内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

2. 考核要求: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年度考核合格。

3. 其他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职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附件1:《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内设机构干部竞聘自荐书》.docx



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

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